公正性的论点表明物种偏见是和公平性相悖的。该论据可以用于反驳任何认为与人类相比可以更糟糕的对待非人类动物是情有可原的观点。根据公平性的论点,持有这种立场就是一种歧视。
此论点表明以下三个论点不可能同时成立:
(1) 一个只有以公平方式作出的决定才是正确的。
(2) 如果我们像非人类动物一样被歧视时,我们发现是不可接受的。
(3)针对非人类动物的歧视是可以接受的。
人们很难否定第一种情况。否则后果是巨大的,因为它有悖于大多数人有关伦理和正义的基本概念。
第二种立场也很难被否定。可能有些持有反对尊重非人类动物观点的人,会声称如果人类处于非人类动物的境地时,不必获得尊重。但这种观点真的令人难以置信。如果我们足够真诚,我们就无法拒绝这种观点,就是我们不想别人用对待非人类动物的方式对待我们(比如,使用他们,拒绝帮助他们)。
如果我们接受前两个条件,那么我们则不能为第三种情况辩护-我们不能说针对非人类动物的歧视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会在我们认为的某些情况下的公平和另外一些情况下的公平之间引起矛盾(仅仅取决于我们是否是这个遭受歧视的主体)。
然而,许多人想要同时持有这三种立场。为避免这三方造成的抵触,有些人试图去解释为什么如果他们处在动物的情况下,他们为什么不能被像动物那样地对待。例如,他们说他们必须受到尊重,因为他们是人类,或是因为他们具有其他动物缺乏的某些能力。
然而,这种回答是不正确的。那些真正将自己置身于对方位置考量的人是不会说出如此言论的。
验证这一论点的另一种方式是设想一种虚构的情况来帮助我们思考什么是公正。设想如果我们知道我们将诞生于世,却不知道会以什么形式诞生。假定我们不知道我们将会是哪种性别或哪个物种,我们的认知能力怎样,等等。那么假定我们有能力去决定,在这种具体状态出现之前,这个世界的道德或者政治原则会是什么样。
这种假设的场景对于我们思考是有用的,因为它涉及到了条件的公正性。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根据自身如被何影响而行动,我们将捍卫这种没有人应该受到任何形式歧视的观点。我们将反对任何因为我们没有某种能力而导致受到歧视的事情。我们也反对那种因为仅仅属于某一特定族群便可以比其它族群获得更多利益的观点。
成为某个族群成员仅仅是机遇问题。(并且由于这个原因,正如在想当然一文中解释的一样,基于如此武断的基础来为物种偏见辩护是不公正的。)如果持有物种偏见这种观点的人属于另一不同的物种,那么他们将遭受和现在非人类动物所遭受的一样的伤害。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如果我们是真正的公正,那么我们可能降生为非人类动物的可能性就意味着我们将选择一种非人类动物的利益会得到充足保障的做法。
简而言之,所有这些都意味着,如果我们公正地加以考虑,我们就不会接受非人类动物受到比人类糟糕的对待的做法。因此,对待非人类动物应该比人类更糟糕的论点是不公平的。这是一种歧视。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认定,其他人以不平等的方式给我们造成伤害,从中获益是不可接受的。公正性则意味着,在相反情况下,我们不接受我们从他人被不平等的对待导致的伤害中获益。这就表明了我们必须在一致性和包括物种偏见的歧视之间做出选择。如果我们继续地歧视非人类动物,那么我们就再也无法维系一个公正性和一致性的立场,同时也因此是道德上可以接受的立场。